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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今日爆料,在位于大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区白虎区,有一家人在游玩途中下车,此事引发舆论关注。对此,北京野生动物园向中新网记者证实了此事,并表示未造成安全事故。(3月19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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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高路:去年发生老虎伤人事件的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昨天这个则是位于大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动物园,它们的经营方式也完全不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是,游客自驾车的游览路线亦是东北虎等猛兽的生存活动区域,游客“闯入”后实现“零距离”观察。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区内但凡有猛兽的展示区都设有一个壕沟,将猛兽与游客隔开。壕沟外围装有电网,可在紧急情况下防止猛兽越出。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家人敢下车的原因。但他们高估了防护措施的安全性,低估了猛虎咬人的天性,并置全家人于危险的境地之中,这是网友们重点批评的地方。在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生命和素质孰轻孰重的问题,并不需要别人告诉他们,当他们作出错误的选择时,往往是偶然因素的叠加。分析每种因素的占比,有助于我们更接近事物的本质。回到这一起事件中,我们还是应该把防范的重点落在如何避免一个游客的侥幸心理上,这比简单的素质指责要有效得多。
@人民网蒋萌:有话好好说,理性地讲理,对一些人有效,对一些人无效。厉声呵斥与粗口责骂,也是同样的道理。考虑到人是多种多样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很难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教育”好所有人,并且获得所有人的肯定。以身犯险者,有的是没充分意识到危险,有的是要玩心跳。这之中,少不了侥幸与逆反心理。要全面消灭这两种心理,恐怕有点想当然。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些无人区越是禁止人穿越,越有二愣子式的、自以为很了不得的驴友非要去探险。旁观者与管理者很无奈,一旦犯险者遇险,还是要全力去救,事后再找犯险者索赔救援费是合理的。这是谴责归谴责,人道归人道。再看各种野生动物园,既然法律没有禁止它们的存在,它们就有权经营,要做的是尽可能为游人提供安全的游览保障,若园方有失职,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有游客(或逃票者)置自身安全于不顾去玩命,园方给予了应有救援,恐难承担主要责任。没人可以断言类似事件与争议今后不会再发生,这或许也是一种现实。
@南方网关育兵:面对违规者,怎么办?无他,除了文明素质的提高之外,就是强力矫正。然而,很多时候,人们因为对不幸者的同情,就自觉不自觉地忘记了规则意识。这样的思想,是不健康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食人事件之后,有人关注不幸者是否提起了赔偿要求,但却没有人提起该如何对他们的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后,引发的探讨很多,但也未有对违规行为追究的讨论。
笔者支持击毙老虎保护违规者,是因为对违规者的责任追究,只能有相关部门执行,老虎再无过错,也不应具备这样的执行权力。或许也有人认为对不幸者追究责任这不人道,是在伤口上撒盐,但这其实是最大的人道。只有严格执行规则,才能让更多的人遵守规则,敬畏规则。而这,正是我们社会所缺乏的。
此次虎园下车,未有伤害。有一个原因,是园方在猛兽区设置了疏导员,其位置相距20-50米,中间少有阻挡,相互可以看见。所以,只要有游客下车,至少有2个疏导员会看到,进行劝阻。或许又有人会以此指责前述动物园保护措施不到位。这样的指责,笔者是很难认可的。园方采取这样的措施,当然有意义。但也要想到的是,如此会增加大量人力、物力,也会增加大笔经费开支。而这些开支,无疑是由全体游客买单。而如果人人都有规则意识,社会无疑是可以节约这笔支出的。
此次虎园下车的人,会被追究责任吗?值得期待。
@东方网苑广阔:有网友调侃说,现在有这么多愿意“以身饲虎”的游客,以后动物园也不用喂老虎了。还有网友表示,面对这种送上门的外卖“全家桶”,老虎如果拒绝,那就不是老虎了。调侃归调侃,玩笑归玩笑,但是一旦真的发生老虎咬人事件,就什么都晚了。有游客愿意当老虎的外卖“全家桶”,那是因为他们“记性太差”,而“记性太差”背后的原因,又是因为风险意识太过薄弱。但问题既然发生了,终究得想办法解决。在我看来,动物园除了继续通过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从根本上来说还得从管理上着手,通过对内部安全管理的完善来弥补部分游客的“记性差”。
在这次游客下车事件中,既然按照动物园的规定,全部的自驾区都是不允许游客下车的,那么为什么在这家人第一次下车的时候,没有见到动物园方面出面干涉和阻止,进而有了第二次下车行为的发生?对于个别游客来说,不管是动物园张贴的告示、警示牌,还是要求他们书面签署安全协议,可能都无法阻止他们私自下车的行为,那么出于对游客人身安全,也避免日后陷入纠纷的考虑,动物园方面就必须采取其他更加合理有效的措施,来避免下车行为的发生。
比如说我们能否设计制造一些安全设备,在游客进入动物园的自驾区之后,就把游客的车门封住,不允许其私自打开车门?这样一来,即便部分游客不想遵守规定,也会因为无法打开车门而不能私自下车。而如果他们确有打开车门下车的需要,则完全可以由动物园工作人员给予协助。动物园方面如果仅仅因为和游客签署了安全协议,就可以高枕无忧,即便真的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也可以把责任推给游客,那显然是对游客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一种不负责。
@东北新闻网晁仁:虎区不能下车。但似乎总有人把记性放在了别人的脑袋里。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脑袋里规则意识不足、侥幸思想过多。总想着,下了车,老虎可能睡觉了,可能离得远,不会来伤我。这种心思并不罕见。闯红灯过马路的也有。闯了就闯了,只要留点神,谁会肯定被车撞到呢?谁会刚迈出脚,就被警察抓个现行呢?
破坏、霸占共享单车的也是,加把锁自己占用,车座上扎根针,警察就一定能发现是我干的吗?谁能来惩罚我呢?不可否认,违规10次,可能只被逮住一次。很多时候,违规者面临的惩罚是滞后惩罚和概率惩罚。也就是说,规则能咬住那些违规者,是有概率的,也是滞后的。
然而,任你不怕违法违规,想着只要稍加留心,及时避险,就会万无一失。可须知每个规则都是经验、教训甚至血泪换来的,一旦出现万一,那就是“一失万无”了。万一成了老虎爪下的饵食,万一撞上制动不灵的飞车,万一被警察抓住……
那么,能不能将惩罚变成即时提醒和迅速惩戒呢?换言之,能够不用等待程序延宕的正式法律惩罚了,而是先激活更加轻微的社会性惩戒措施?如此一来,惩罚的反应速度也就能更快更及时了。这次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游客下车,并加以劝阻。这值得肯定。但是,可否还可以做得更有效、更有预防性呢?比如,对违规下车的,园方将其列入游客黑名单,不予接待。有了及时的惩戒后果,其他游客也许就会更加审慎地对待规则了。
总之,让惩罚变成迅捷灵敏的猎犬,咬紧违规者的衣角,才能及时拽住他们不再滑向危险的深渊。
华图解析: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食人事件还余音未尽,竟又在位于大兴区的北京野生动物园,再次发生自驾游客在白虎区私自下车事件。可是,为什么总有心存侥幸的人不听劝阻,不吸取血的教训,不遵守规则,甚至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死”,为何血肉记忆还是唤不起公众对规则的敬畏之心?所幸,这次事件并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反思却不能少。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走出家门到户外,亲身体验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踏青、赏花、观赏动物,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休闲娱乐方式。可是,在欣赏美好事物的同时,自身安全问题又怎能忽视呢?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警示牌警告、景区规定、警方提示等等都不是凭空出现的,他们都是在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不管你有多么想要“放飞自我”,但是,生命无小事,你的忽视很容易会酿成悲剧,别拿自己的生命不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