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氨苯砜片等几种廉价药出现一药难求的现象,廉价救命药“药荒”现象再次受到社会关注。尽管相关部门成立了国家小品种药(短缺药)供应保障联合体,一些廉价药、“孤儿药”被列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但由于一些措施未能真正落地,企业生产仍动力不足。
【提出观点】
是否有足够的廉价救命药,事关病患生命健康,事关百姓的获得感,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不能单单依靠市场调节,还得需要行政干预。
【综合分析】
与普通药品相比,廉价救命药有其特殊性。“廉价”意味着定价低利润低,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像“孤儿药”相对来说比较少用,企业的生产成本不能完全仅以药物原料计算,还要考虑其他成本。药企对原料药价格等成本十分敏感,成本波动较大时,廉价药容易出现断供。
当一些廉价救命药仅剩一两家企业供应,部分中间商用“买断包销”的模式大幅抬高价格,恶意“炒药”,加剧了短缺现象,同时也进一步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从“经济理性”角度考虑,药企也需要生存和发展,毕竟不能要求每个企业都只追求社会效益而忽略经济效益。
【参考措施】
1、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企业进行定点生产,在企业用地、税收、电价等方面给予优惠,可扩大企业利润,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2、在药品集中招采和带量采购中,建立跨区域的短缺药品联盟,则可形成规模效应,克服廉价救命药“用量少”等短板。
3、可考虑从原料药采购、生产线恢复、生产量确定、成品药采购与供应等环节都由政府着手,企业起代工作用并获取相应利润。如此方能关注到“特殊中的特殊”,补齐“短板中的短板”,让每一种廉价救命药都能得到及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