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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来宾金秀县瑶医医院招聘52名人员公告

来宾人才网 | 2018-11-0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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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18年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2人(使用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1.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其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学历为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2.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考试费用。报考者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招聘岗位查询。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2.网上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8:30~11月16日17:00。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于报名当日起2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2日8:30~11月17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2018年11月12日8:30~11月16日17:00),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二)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准考证》1份。《准考证》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来宾市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18年12月3日8:30至2018年12月8日10: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纸。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2018年12月2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公布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公布时间:2019年1月中旬前。

  2.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寄送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下旬前。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公布时间:2019年2月中旬前。

  4.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结 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6.面试的组织管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实施方案须报送市人社部门核准。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委派人员、外单位专家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2019年2月下旬前。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1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同级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由金秀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19年3月上旬前。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9年3月中旬前。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审批时间:2019年3月下旬前。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65013、0772-4231279

  附件:

  1、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3、2018年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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