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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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税务局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未知 | 2018-06-1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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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因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由合并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承接,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邵江伟等111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8年6月22日。其中:

  1.上午8∶30—11∶30,安排报考原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南宁稽查局、柳州稽查局、桂林稽查局、梧州稽查局、钦州稽查局、玉林稽查局、百色稽查局、河池稽查局以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个市(含所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

  2.下午15:00—18:00,安排报考钦州、防城港、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9个市(含所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楼。考生可搭乘地铁1号线到“南湖”站下车(C1口出站)即到;或搭乘6、29、34、39、79、87、601、603、B11、B47、B206路公共汽车到“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即到。

  资格审查结束后,即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3)。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其中:

  1.2018年6月23日,安排报考原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南宁稽查局、柳州稽查局、桂林稽查局、梧州稽查局、钦州稽查局、玉林稽查局、百色稽查局、河池稽查局以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个市(含所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面试;

  2.2018年6月24日,安排报考钦州、防城港、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9个市(含所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6号教学楼(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可从农院路8号西门进入。

  考生可搭乘地铁1号线到“广西大学”站下车(A口出站),沿明秀西路至农院路方向走800米即到;或搭乘4、8、34、36、46、52、58、66、76、84、88、204、207、222、604、605、707、B10、B24、B91、D10、D11、W16路公交车到“广西大学”站下车,沿火炬路至农院路方向走900米即到;或乘602、44、13、222、204、66、15、52、91、31路公交车到“明秀路中”站下车即到。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合浦县地方税务局法规岗位(职位代码:4515001218)的1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磊,0771-5538120。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点击下载>>>

  1.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取消录用计划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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