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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5名教师公告

未知 | 2017-11-1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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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旅游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

专业技术岗

教师1

01

1

中国近现代史

硕士及以上学位

教授

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直接考核

教师2

02

1

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及以上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直接考核

教师3

03

1

旅游管理学

硕士及以上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直接考核

教师4

04

1

中国现当代文学

硕士及以上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直接考核

教师5

05

1

政治经济学

博士学位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直接考核

合计

5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及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应聘材料两种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到学校人事处;采用邮寄应聘材料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复印件寄至学校人事处,并在报名期限内将材料原件提交到学校人事处审核,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

  无论采用何种报名方式,应聘者均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ltursc@163.com邮箱,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名称+岗位代码)”(例:张三应聘教师1+01)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应聘材料包括:《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明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11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3-3694008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人事处

  邮 编:541006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查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日前是否已取得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核

  (一)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符合资格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面试,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环节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学校或应聘人员对体验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决定与公示

  按照考核结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773-3694008;监督电话:0773-3691088

  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明登记表

  桂林旅游学院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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